僑務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1-06-11

徵才機關 僑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6-02~2021-06-1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現敘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
(四)熟悉人事法規,及Office、ODF電腦文書處理軟體與WebHR人事資訊系統操作。
(五)具高度工作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
(六)具辦理「退撫及公、健保業務」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
聯絡E-Mail yunsang@oc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如有線上履歷不足證明之資料(例如:語言能力證書、採購人員基礎(進階)訓練及格證書、得調任相當職系之資歷、學分等專長證明文件),請以上傳附件方式辦理。
(二)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公告事項-徵才」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並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yunsang@ocac.gov.tw。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27-2943洽桑小姐。
(三)本職缺得視需要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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