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客家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聘用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6-07~2021-06-15 |
資格條件 | (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近之工作經驗者及公務行政經驗者為佳。 (三)具辦理政府機關(構)行政、研習、獎補助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MS-Office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網路運用能力。 (五)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者。 (六)臺灣語文相關科系畢業或曾擔任語言規劃、推廣相關工作2年以上,且具客語聽、說能力者(請於履歷表內陳述客語能力,並檢附畢業證書影本),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者尤佳(請檢附檢定通過之合格證書影本)。 |
工作項目 | (一)推廣客家文化、培育客家人才,確保整體客庄永續發展。 (二)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客語使用之調查、分析、評核及輔導等事項。 (三)辦理客語拼音、用字標準與推廣及客語能力認證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0年6月15日前,將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寄達(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會(秘書室收發),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所應徵之職務(語言發展處聘用研究員),如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 (二)應徵者若聯絡電話或地址資訊填寫有誤(或漏列),本會不負聯繫未果之責。又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符合資格者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月酬標準為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如任職期間表現優良獲續聘者,得晉薪一級,最高得敘至424薪點(約新臺幣52,872元)。 (四)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電話:(02)8995-6988分機592梁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