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1-06-07

徵才機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28~2021-06-07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並具有本應徵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形。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3.具有辦理出納作業經驗者尤佳。
4.熟諳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操作。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會員工及退休人員各項給與發放與所得稅款扣繳申報等。
2.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之電子支付作業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之普通收據開立。
3.出納資訊資產盤點、風險評鑑與資通系統分級(彙整)。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2樓)
聯絡E-Mail ynchen@ae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1、 應徵本職缺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職務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 如無法使用上開系統應徵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並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派令與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6月7日前寄本會人事室,並於信封封面標註「應徵秘書處科員」,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本案聯絡人:陳先生 (02-2232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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