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工程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4~2021-04-28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土木、建築工程相關科系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土木、建築工程設計及管理業務)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 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建築工程設計草圖、工程預算書圖審核。 2.道路橋樑及建築工程勘測、督導、監造等相關業務。 3.道路橋樑及建築工程委託規劃設計之督導、審查等相關業務。 4.民眾陳情轄區分區業務辦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工作期間:自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各1份,於民國110年4月28日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逕寄:「 300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土木工程科 」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工程師)」職務或親持至本府上開單位辦理,逾期者不受理報名。 2. 待遇:月支38,906(依六等312薪點)元。 3. 工作期間:自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4. 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 聯絡電話: (03)5216121分機288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