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 徵求 研究員~2021-05-05

徵才機關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4-27~2021-05-0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移民事務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移民事務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相關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三、具公務機關業務經驗或熟諳電腦操作並具相關證照者尤佳。
四、具韓國、日本、緬甸、柬埔寨、泰國、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
五、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地方政府防制人口販運工作成果之規劃、考核、統計分析等。
二、辦理人口販運被害人之社工人員陪偵派案及其他核銷、事務性綜合業務。
三、辦理防制人口販運國際工作坊研討會活動事宜。
四、配合各人權公約主管機關辦理涉及人口販運之撰寫及回應。
五、執行其他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 臺北市廣州街15號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採用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移民事務組研究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逕將calc電子檔於110年5月5日前傳送至(TP2039@immigration.gov.tw)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0年5月5日前郵寄至本署移民事務組販運防制科柯小姐收(地址:10066臺北市廣州街15號),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之單位職稱(移民事務組販運防制科研究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合者不退件。
二、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545柯小姐、傳真:(02)2389-2647。
三、檢附資料:
(一)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証書,逕視為資格不符,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四)具有相關證照、曾於公務機關服務經歷等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五)請檢附語言檢定證書、接受電腦證照訓練、汽、機車駕照等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四、擇優依錄取名額之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2名額外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僱用日期:本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月1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七、本職缺為待遇376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46,887元/月。
八、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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