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06~2021-01-1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文書能力,有行政實務經驗者為佳。 (三)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協助本局標案管考、工程品質管考、研考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
聯絡E-Mail | w50923@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0)年1月10日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科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二)其他: 1.月酬標準:五等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4,916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2.本職務為留職停薪職務代理缺額,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為止(預計自110年1月18日起至本局科員留職停薪復職前一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5.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6.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7.報名期間:110年1月6日至1月10日 8.郵寄地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9.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吳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6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