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徵求 聘用副研究員~2021-04-09

徵才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376至472薪點(月支報酬約46,887元至58,858元)
職稱 聘用副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4-06~2021-04-09
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大學或學院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
(二) 具有2年以上博物館相關工作經歷(請出具工作年資證明文件)。
(三) 具相當英檢中級以上程度者。
(四)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 熟悉公文作業程序,具原住民族身份或有辦理原住民族文化教育推廣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和解小組相關業務及國際交流相關事項之辦理、進度管考、經費核撥等作業。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藝民俗組莊小姐收,電話:04-2217-7777分機7773。
二、請檢具下列資料一式五份,依序裝訂成冊:
(一)履歷表、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具備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例如服務證明書等)、自傳(1,000字以內)。
(二)最高學歷及英檢證明文件影本(凡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應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始得應徵)。
(三)執行工作項目相關工作經歷及對擬任工作之規劃與期許(1,000字以內)。
三、期限:民國110年04月0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本局依報名人員學經歷條件辦理初審,並依初審結果擇優通知參與面試,不合者恕不函復亦不退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傳藝民俗組聘用副研究員」,並請註明聯絡電話)。
四、視甄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視甄選情況得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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