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6等至6等 |
| 職稱 | 聘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02~2025-09-08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工作經驗。 2.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含word、excel、powerpoint)。 3.具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 4.有英語檢定證照尤佳。 5.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及未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府專案諮詢會議及市政建設座談會擬議問題之管制與研究。 2.市政重大問題之規劃、評估研究。 3.規劃辦理本府民意調查之設計、分析。 4.辦理電子化政府,ISO認證、推廣、講習。 5.協助研擬全面提升服務品質方案、科技動態調查等專案性工作。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 |
| 聯絡E-Mail | lilin123@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請檢附以下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書寫簡要自述且經本人簽名(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並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電子信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 4.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或專業訓練證明),工作經驗證明以正職為限。 5.若有英檢證書,請檢附證書影本。 以上資料如檢具影本,請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無誤」且簽章,排列整齊夾妥,並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企劃員職務及聯絡電話,於報名期限內掛號郵寄或逕送研考會人事室(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逾期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或證件不全恕不受理。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二)聯絡方式:人事室廖小姐;電話:(07)3373684 (三)其他 1.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試,惟面試成績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倘應考人總成績均未達 80 分以上,得予以從缺。 2.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需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備後始行生效,再另行通知報到日期,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案為114年度聘用計畫,進用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4.約聘人員為一年一聘,聘用期滿本會視工作表現及業務狀況或預算情形,決定是否續聘。 5.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惟不得逾114年12月31日計畫截止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