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澎湖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5-23~2023-05-2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
工作項目 | 一、出狀。 二、未辦繼承協助(含稅務局移代管清冊、稅務局死亡人員通知清冊)。 三、2期地籍清理專案協助。 四、課長交辦事項。 五、協助審查登打公文、送達證書及影印駁回、撤回案件。 六、土地、建物登記及測量案件之收費、收件、統計。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澎湖地政事務所(澎湖縣馬公市忠孝路7號) |
聯絡E-Mail | fx45820@mail.pengh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雙面列印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個人資料簡歷表、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工作經歷、專業證照、英檢等相關佐證資料影本於112年5月26日下午5時(採紙本報名,郵寄以掛號郵戮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前送達澎湖縣澎湖地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或解除列管之日止(未獲分配錄取人員或獲分配錄取人員未報到,均自公布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日解僱)。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含前述檢附資料不齊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