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9-06-1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06-13~2019-06-1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者、具基礎文書能力,具文化行政經驗者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刻苦耐勞並可配合業務彈性加班(含假日),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臺中文學館暨作家典藏館行政業務統籌。
(二) 館舍維護(保全、綠美化、清潔、植栽、水電、機電、展館修繕)相關事宜。
(三) 臺中文學步道工程。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研究科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8年6月19日前檢附履歷表(含自傳、黏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及專業證照、退伍令(無則免附)等學經歷證件影本,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研究科洪先生處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助理員職代」字樣。

其他:
(一)月酬標準:四等250薪點(約折合新臺幣31,175元),本職務為職務代理缺額,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8年普考分發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0月31日)。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履歷表,請附回郵信封。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報名期間:自108年6月13日起至108年6月19日止。
郵寄地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研究科 洪先生收
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8樓
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5305 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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