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議會 徵求 專門委員~2019-12-30

徵才機關 臺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0至第11職等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9-12-27~2019-12-30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簡任第10至第11職等及法制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一)綜理法規委員會業務。
(二)督導屬員及審核議案有關文稿。
(三)協助法規委員會召集人主持法規案之審議(查)會議。
(四)督辦法規委員會委員國內考察及訪問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號
聯絡E-Mail nana@mail.tn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以下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完整詳實)、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
(二)應徵資料請於108年12月30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70848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號臺南市議會人事室收」,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事宜,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三)本職缺聯絡人:莊小姐,聯絡電話:06-3903941。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