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徵求 行政助理~2018-12-19

徵才機關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12-11~2018-12-19
資格條件 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有關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處理及其他轉型正義事項之行政協助暨推動、爭議處理或報告編纂之執行細節等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請註明聯絡電話)。
2.本職缺依行政院規定薪點為328至424,其折合月酬為新臺幣40,901元至52,872元。
3.採通訊報名,請於107年12月19(星期三)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1段129號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行政助理」。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件,檢送之應徵資料僅做本次使用,並將於甄選結束後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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