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 職稱 | 技佐 |
| 職系 |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29~2025-11-05 |
| 資格條件 | 一、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大學以上畢業,並具銓敘審定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綜合企劃等公衛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
| 聯絡E-Mail | 10048814@mail.ty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請以「線上」應徵職缺,於114年11月5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基本資料之電話聯絡資訊請填寫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歷年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擇合適者進入面試,預計於114年11月7日前在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參加面試名單;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考試方式:面試100%。 四、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該期間有同職務列等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五、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 電話:(03)3340935分機2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