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08~2021-01-15 |
資格條件 | 1.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辦(管)、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人員,或與上開職務列等及性質相當,且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具領導、協調及溝通能力,並熟稔統計實務。 |
工作項目 | 辦理統計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2號6樓 |
聯絡E-Mail | cincia@dgba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簡任升官等訓練及格需登錄於考試欄位,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需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語言能力欄位);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 2.請於公告期限內,透過「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3.應徵者若有下列情況,請於報名時上傳相關資料: (1)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2)專業訓練認證表:近5年有參加經本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 (3)「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4.報名人員之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報名人數過多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依學歷、考試、年資、考績等資績分數擇優通知面試。如有疑義,請電洽02-23803431綜合統計處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