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8-10

徵才機關 公平交易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8-03~2021-08-10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經濟、法律、企業管理等相關科系大學畢業,熟稔產業經濟學或公平交易法尤佳。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網路操作與運用。
工作項目 (一)辦理製造業為主之限制競爭調查案件及所涉公平交易法之相關處理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0219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3樓
聯絡E-Mail ct2064@f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意願者,請於110年8月1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註冊並登入「我要應徵」後依系統指示操作,履歷表(含自傳,並附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並掛載身分證正反面、大學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者,應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法院公證之國外學歷證件中文譯本正本及教育部認定有案之證明,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曾任公務機關證明等檔案後送出。送出上開履歷等相關資料後,可洽本案聯絡人確認收訖,電話:(02)2351-7588轉567張小姐。
(二)如無法使用前開系統線上報名,請檢具前開各項資料,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製造業競爭處約僱職務代理人」,於110年8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公平交易委員會人事室張小姐收。
(三)經審查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増列候補人員,錄取結果將另行公告本會網站。
(五)僱用期間:自通知日起(約110年8月中旬)至110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僱用期間如跨至111年,將依工作表現及本會業務或預算籌編等情形決定是否續僱)。
(六)工作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核發(28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臺幣34,916元)。
(七)有關機關用人前品德及忠誠查核,本會比照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將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褫奪公權人員資料查詢系統」,對錄取人員進行查核。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