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工讀生~2021-06-1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工讀生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6-10~2021-06-18
資格條件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讀生甄選計畫
壹、 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貳、 聘 期:自110年7月1日起算至110年12月31日止。
參、 工作地點:臺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64號3樓)
肆、 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伍、 工作內容
一、 文書處理相關事項。
二、 環境整潔維護、美化綠化及資源回收。
三、 協助文件資料繕打、影印、掃描及整理。
四、 會議準備茶水、資料及場地布置。
五、 文書資料、信件遞送及接聽電話等。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陸、 薪資待遇:依勞動部公告之基本工資與相關規定辦理(每月新臺幣2萬4,000元,含勞、健保)。
柒、 報名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就讀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校院現仍在學學生(以進修部學生為宜)。
三、 具電腦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能力及文書繕打實務經驗。
四、 品行端正,負責勤勉,具服務熱忱,無不良紀錄。
捌、 報名方式
一、 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18日前將報名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du_ins.57@mail.taipei.gov.tw。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工讀生」,逾期或資料不齊備者恕不受理。
二、 應備報名資料
(一) 履歷表(含近3個月照片1張)
(二) 個人自傳(請以A4格式繕打,約500字,內容包含:家庭概況、學經歷與專長、報名動機及工作期許)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五) 近2年學業成績單影本
(六) 專業證照或經歷等證明文件影本(具備者可提供)
三、 聯絡方式:臺北市國教輔導團陳淑君專任輔導員,電話(02)23363566。
四、 其他注意事項:所送履歷表等資料如填列不實或缺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
玖、 甄選方式
一、 初試:報名資料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複選面試。未獲複選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 複試:面試,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服務理念、工作經驗或知能及詢答表現等項目評定,依總成績擇優錄取,如成績不理想未達本局需求者,從缺不予錄取。
壹拾、 甄選結果:以書面或電話通知。
壹拾壹、任用: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俟簽奉核准後,再辦理報到事宜。
壹拾貳、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boe12@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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