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徵求 臨時人員~2021-04-21

徵才機關 雲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1-04-16~2021-04-21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大學以上畢業,以社工、資訊專長等為優先。

工作條件:精通國台語,須具有汽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任用時間:正式上班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一) 協助社會安全網計畫相關行政業務。
(二)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附文件:
(一) 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自傳、成績單等。
(二) 於110年4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府社會處(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收或逕送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陳昭君社工師,並註明應徵項目(臨時人員—社會工作科)。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聯絡方式: 電話:05-5522571 承辦:陳昭君社工師。
待遇:
(一) 臨時人員每月新台幣2萬8,840元整。
(二) 依據本府及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要點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