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徵求 約用社會工作師(員)(社會工作室職務代理人)~2021-05-31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社會工作師(員)(社會工作室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1-04-23~2021-05-31
資格條件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契約期間至公職人員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0年11月)。

※學經歷:
1.國內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包括社會工作、社會政策、社會福利學系)。
2.符合102年施行之新制社工師證照考試資格。
3.具工作團隊溝通協調能力者。
4.具社會工作師證照或醫務社工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顧客反映意見處理。
2.志工招募與管理。
3.本院加護病房及急門診個案服務。
4.家暴、兒少保護、性侵害、人口販運防治行政業務。
5.性侵害、性剝削及人口販運通報案件處理。
6.各項統計月報表(公共服務、公醫指標等)
7.民眾各項諮詢與服務。
8.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臺東縣臺東市五權街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工作時間:週休二日,遇特殊情形需配合院方加班。

※待遇福利:
1.月薪新臺幣34,916元至43,126元。
2.加(值)班費另計。
3.社會工作師視醫院營運績效核發獎勵金(試用期間除外)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至臺東醫院網站首頁(http://www.tait.mohw.gov.tw/)→上方關於本院→各科介紹→人事室→檔案下載→【臺東醫院應徵人員履歷表】下載履歷表填寫,填妥後將【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寄至【95043臺東市五權街一號衛生福利部臺東醫院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社會工作室約用社會工作師(員)(職務代理人)】。
2.應徵者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醫事人員不適用第1項第1款及第2款)。
3.合則約談,不合者恕不通知,所送履歷若需返還,請附上回郵信封。
4.本公告有效日期至人員進用止。

【本院為無菸醫院,未來如進入本院服務者,應遵守本院無菸政策(環境、文化)及相關禁菸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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