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楠梓地政事務所 徵求 書記~2021-05-13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楠梓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委任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5-06~2021-05-13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者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4、5樓
聯絡E-Mail am1978@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上傳照片、簡要自述),再點選【應徵職缺】,同意授權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一) 履歷表內容須完整,相關銓審、考績、獎懲等各項資料均需完整,不得任意刪除,自傳請務必填寫,須具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 線上應徵上傳下列資料: (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分證。
5.通過英語檢定考試或其他語文考試者,請檢附佐證資料影本。
6.其他相關證書 (無者免附)。
以上文件經本人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掃描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全不符合資格。
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 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證件不齊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取消甄選或錄取資格。
(二) 正取1人,至多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三)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四) 聯絡電話:(07)3521212轉630洪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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