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約聘管理員職務代理人~2021-05-2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管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13~2021-05-21
資格條件 312薪點(月薪 38906 元)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心理、社福、社工、護理、或法律等科系學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四、熟悉電腦作業系統有線上規劃能力,可配合業務積極任事勇於負責者。
五、抗壓性高,能配合職務作機動調整,具企劃、溝通協調能力、認同團隊合作且可配合業務加班及配合即時上班,優先錄用。
六、視成績酌列備取,惟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七、具身障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工作項目 一、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及性侵害犯罪未成年行為人處遇及相關行政庶務。
二、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犯罪防治網絡會議。
三、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犯罪防治宣導。
四、性侵害犯罪加害人(成年、未成年)合併精神疾病(自殺意念)之高風險個案處遇、網絡會議、宣導及相關行政規劃。
五、其他臨時交辦。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聯絡E-Mail yinlin217@healt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為非本國地區人士請檢附近3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或謄本上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2、欲以紙本方式報名者,請於本局事求人網站報名完成後,將前開資料於於110年5月21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寄達: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南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黃小姐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心理衛生科約聘管理員職務代理」字樣;若未獲甄試或錄取需本局檢還書面報名資料者,請檢附足額郵資之回郵信封1只,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3、前開程序均已完成始算報名成功,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如欲確認線上報名(含本局事求人網站及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湯小姐(02-27208889-7145);確認工作內容及紙本資料是否寄達,請致電心理衛生科黃小姐(02-27208889-1887)。
請自「線上報名」或「紙本報名」中選擇一種方式報名即可。如採線上報名者,請確認人事總處事求人網站(請確認必要文件均已上傳)已完成報名;如採紙本報名者,僅需至衛生局事求人網站完成報名,並寄送相關佐證資料至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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