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 徵求 佐理員(職務代理人)~2021-05-17

徵才機關 內政部移民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佐理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12~2021-05-17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學歷。
二、具公務機關人事業務經驗或熟諳電腦操作者尤佳。
三、具韓國、日本、阿拉伯、孟加拉、緬甸、柬埔寨、泰國、印尼、葡萄牙、越南及寮國等國家,其中一國語文聽、讀、說、寫能力者,優先考量。
四、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人事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廣州街15號8樓
聯絡E-Mail tinna99@immigratio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一律採用通信報名,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http://www.immigration.gov.tw)徵才專區,移民署人事室佐理員(職務代理人)外補作業內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逕將excel電子檔於110年5月17日前傳送至(tinna99@immigration.gov.tw)電子郵件信箱;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0年5月17日前郵寄至本署內政部移民署人事室編制任免科林小姐收(地址:臺北市廣州街15號8樓),並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之單位職稱(如:人事室佐理員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不合者不退件。
二、聯絡電話:(02)2388-9393分機2873、傳真:(02)2381-6804。
三、檢附資料:
(一)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職缺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附照片並簽名)。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四)請檢附語言檢定證書、接受電腦證照訓練、汽、機車駕照等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四、擇優依錄取名額3至5倍人數,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敬請見諒。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另得視結果擇優2名額外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僱用日期:本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七、本職缺為待遇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34,916元/月。
八、錄取人員進用後,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所為工作地點、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無意願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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