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國父紀念館 徵求 組員~2019-07-29

徵才機關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7-10~2019-07-29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及格,具文化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 從事文化行政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如具備大專院校以上電影、戲劇或傳播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3. 具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4. 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能獨立思考運作,處事細膩並對工作具高度責任感,能依業務需要配合例假日、平日晚間輪值班,有劇場管理、前臺協調相關經驗與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1. 節目演出觀眾進出場服務作業及安排調度相關周邊人力。
2. 規劃主合辦表演節目及相關票務配合執行事項。
3. 劇場服務員、技術員與志工之在職教育訓練。
4. 顧客服務滿意度調查與分析研考事項。
5. 演出文宣資料收集彙整印製與年度成果彙編。
工作地址 臺北市仁愛路4段505號
聯絡E-Mail may6039@yatse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自傳等。)、身分證正面影本、考試及格證明書、最近3年考績、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明(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需提供經我國駐外管處查驗之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8年7月29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073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劇場管理組組員」職務及聯絡電話;一律通訊報名不接受親自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2.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僞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另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館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並請上傳上開證件資料。
4.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本項徵選由本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26陳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758-8008轉691陳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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