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7-15

徵才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7-08~2022-07-15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大學畢業者或環境保護相關學系畢業者得優予考量)。
(二) 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族、中高齡者及更生受保護人等就業弱勢者,得優予考量。
工作項目 辦理水質保護相關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本職務係辦理本署人員安胎病假及分娩假期間(111年7月4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所留業務,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聘,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預計至111年11月30日止,本署得依實際需求,延長職務代理時間。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8樓(水質保護處)
聯絡E-Mail tsaofeng.hsieh@e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應備資料: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工作經歷證明。
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英檢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
4、甄選簡歷冊(紙本應徵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線上應徵者由系統自動產製)。
(二) 線上應徵:請於111年7月15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進行註冊(操作說明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
★學經歷有填寫欄位限制,請填入最高學歷及最近5筆經歷,完整學經歷情形得上傳佐證資料證明。自傳以500字為限,請簡要自我介紹。
(三) 紙本應徵:請備妥(一)應備資料之影本,於111年7月15日前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8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水質保護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職稱【水質保護處處-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及日、夜與行動電話,另甄選簡歷冊電子檔請同時寄至pclu@epa.gov.tw,郵件標題請註明「○○○(姓名)-水保處-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依被代理職務職等及本署公告所定資格條件核給280薪點,折合新臺幣(以下同)3萬6,316元(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通案規定每點折合129.7元)。
(五) 本署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單位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六) 聯絡人:水質保護處 劉小姐,聯絡電話(02)2311-7722轉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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