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徵求 技士~2025-11-12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5-10-29~2025-11-12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具學士以上學位,並取得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上述任用資格之人員。(本職缺另含離島加給新臺幣9,790元及其他加給新臺幣7,760元)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條所列不得任用條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4.具良好團隊合作能力與溝通協調能力,工作態度主動積極、認真負責。
工作項目 1.辦理ㄧ般工程審查招標、決標之管理。
2.採購法令、規章、招標文件之研擬。
3.工程採購之執行及採購行政管理。
4.工程查核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88047 澎湖縣馬公市重光里四維路320號
聯絡E-Mail fh71870@phfd.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程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班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連結至職缺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點選「應徵職缺」,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內獎懲令、英檢及格證書(無者免附)等完整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自傳請勿空白,並請註明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資料,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
2、另本局為甄審需要,意者並請下載「澎湖縣政府消防局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填妥應徵人員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人事室(fh71870@phfd.penghu.gov.tw)。聯絡電話:06-9263346#6629(劉小姐)、06-9263346#6626(楊主任)
3、甄試程序:經資格審查符合者,視需求擇優通知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相關作業:本項甄選依核定結果擇優遞補,必要時得增列候補至多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間為3個月,期滿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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