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委任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1-05-03~2021-05-11 |
資格條件 |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報名人員須符合「主計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 |
工作項目 | 主計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政府主計處(苗栗市縣府路100號) |
聯絡E-Mail | a401010@ems.miaol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 請先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履歷資料完整性,並登打個人簡要自述。 2. 於公告期限內,透過eBAS首頁點選「外補職缺公告」,連結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公開甄審人員資績評分表 (2) 銓敘部最近1次審定函 (3)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105年-109年) (4) 若有經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最近5年可以1.5倍計算訓練進修專業時數,請檢附「web版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之個人通過認證紀錄。 ※以上所附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若無上傳本處資績評分表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初審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逾期報名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職缺候補名額得為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如有疑義請電:(037)328157陳科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