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20-02-26

徵才機關 大陸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2-19~2020-02-26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並對當前政府中國大陸政策及兩岸事務有初步了解。
(二) 具處理新聞資訊或禮賓接待工作之能力及經驗、外語能力(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須檢具證明文件)者尤佳。
(三) 熟悉各式工作所需軟體及網路工具。
(四) 可配合業務輪班工作、加班及出差。
工作項目 (一) 新聞聯絡及禮賓業務。
(二) 其他交辦業務
(三) 月支報酬:學士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碩士328薪點(約新臺幣40,901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5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於109年2月26(以郵戳為憑)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相關學、經歷證件影本,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聯絡處職務代理人」及聯絡電話後,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7樓人事室廖小姐收,擇優約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3個月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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