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社會工作師,約聘臨床心理師,約聘諮商心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1-03-23~2021-03-26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2.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十四款之情事者。 (二)應徵資格: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或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者。 |
工作項目 | 社會工作相關業務或臨床/諮商心理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1. 約聘社會工作師正取1名,備取1名,駐點服務於大湖鄉大湖國民中學。 2. 約聘社會工作師正取1名,備取1名,駐點服務於泰安鄉泰安國民中小學。 3. 約聘(臨床/諮商)心理師正取1名,備取1名,駐點服務於通霄鎮烏眉國民中學。 4. 約聘(臨床/諮商)心理師正取1名,備取1名,駐點服務於頭份市文英國民中學。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原始成績總分平均低於7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名額由評審委員擇優決定,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列冊候用,得於專業輔導人員出缺時通知備取,及經錄用人員如於中途離職,其所遺職缺由本次甄選備取人員遞補;並自錄取人員名單公告後至110年12月31日有效。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0年2月26日(星期五)止。請備妥報名應繳文件後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苗栗縣偏遠地區專業輔導人員(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並於期限內採親送、委託報名或郵寄方式逕送苗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逾時恕不受理。若採郵寄方式者請務必確認於截止日期前送達(以郵戳為憑)。 服務內容:其服務與人力支援,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三條、第十條之規定,並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調派。 聯絡人:苗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蔣世家,電話:037-350067-13。 如有未盡事宜,將於「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入口網」公告。(網址為http://www.mlc.edu.tw/System/main/Home/Index.p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