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行政院主計處佐理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2-16~2022-12-25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大學以上畢業。 三、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預算審編及內部審核等業務,並富溝通協調能力。 四、熟悉GBA2.0系統、Office及Excel等軟體操作。 |
工作項目 | 辦理主計相關業務及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
聯絡E-Mail | hnli@ey.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一)資績評分表:請至eBAS網站/功能選單/主計人事/主計人事服務網/主計人事表格/任免遷調下載檔案,填列5年內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之正確資料。 (二)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最近5年內訓練資料(PDF檔案),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候補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連絡電話:02-33567007行政院主計處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