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20~2022-07-27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 二、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等應用軟體)。 三、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具備良好溝通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鑑定案件進度列管之行政工作。 二、辦理鑑定案件之卷證清點、保管及檔案管理。 三、協助聯繫法院及鑑定案件當事人相關補件事宜。 四、辦理鑑定案件相關會議聯繫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
聯絡E-Mail | xuan@mail.p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上本會網站(網址:https://www.pcc.gov.tw/公告事項下點選「應徵者履歷表單」),下載應徵者履歷表單後依格式填寫(含照片)。檢附履歷表(含照片)、最高學歷證明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以掛號郵寄本會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張良玄先生收(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請註明「應徵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臨時人員職務」,逾期或未註明者不予受理。 (二) 薪資:每月33,400元整。 (三) 請於111年7月27日前寄達(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與白天聯絡電話,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本職缺得視應試結果擇優錄取,並視需要酌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連絡電話:(02)87897540 張良玄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