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 徵求 技士~2022-07-27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2-07-13~2022-07-27
資格條件 1.大學(專)有關系、科畢業或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六職等合格實授有案,並具有三年以上(計算至111年7月31日)工程經驗者。收件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情形者,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4.本府及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相關事宜之所屬機關、學校人員請勿投件(人事、主計、政風人員除外)。
工作項目 1.審查本縣建照執照之業務。
2.辦理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政府建設處(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聯絡E-Mail fa42581@mail.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附大頭照及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2.另請於111年7月27日下午5時30分前將下列相關資料依序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此類證明無則免附)及附件下載「澎湖縣政府公開甄選職缺報名人員資料清冊(含切結書)」;未完整上傳上述附件資料或無填寫自傳者, 將視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府不另行通知補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本府於必要時得擇優通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請配合下載相關軟體或APP)。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亦不退件。
5.聯絡電話:(06)9274400轉348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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