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連江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教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1-福建省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17-12-19~2017-12-25 |
資格條件 | 1、具有薦任第8職等合格實授教育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特考特用(含高普考試)限制調任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本縣高中、國中保送一般大學、專技、五專及師範院校業務。 2.辦理國中小學校長遴選。 3.辦理國中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及儲訓等相關業務。 4.辦理教師會及教師職業工會業務。 5.辦理教師借調業務(含法令訂定及調整)。 6.綜理學務、特教、幼教、資訊教育、友善校園等相關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連江縣南竿鄉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或親自逕送本府人事處報名(通訊報名採郵件於106年12月25日下午5時30分前送達本府收發單位收件為準,郵件封面請務必註明應徵職缺,逾時恕不受理,並請來電確認)。 (二)檢具表件資料計有: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照片及簽名並註明白天連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印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印本、4.現職派令影印本、5.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印本(或可調任本職系職缺之審定函影印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印本、7.最近5年獎懲令影印本、8.相關證照影本。(以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直式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以上影本資料請本人簽章,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概由當事人負責。 (三)未獲錄取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受理單位:連江縣政府人事處陳小姐,聯絡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電話:0836-22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