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 徵求 約僱人員~2019-05-14

徵才機關 公平交易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5-10~2019-05-14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6-1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大學以上畢業。
(三)具使用電腦及公文製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議事、文書及事務處理等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
聯絡E-Mail ct2064@f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具個人簡歷(含自傳,並附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身分證正反面、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應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法院公證之國外學歷證件中文譯本正本及教育部認定有案之證明,未檢附者視同資格不符),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於108年5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2樓人事室張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51-7588轉567。
(二)經審查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増列候補人員,錄取結果將另行公告本會網站。
(四)僱用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起至109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予以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待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支薪(22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台幣27,434元)。
(六)有關機關用人前品德及忠誠查核,本會比照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將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褫奪公權人員資料查詢系統」,對錄取人員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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