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徵求 助理訓練師(冷凍空調裝修職類)~2021-05-03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助理訓練師(冷凍空調裝修職類)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04-12~2021-05-03
資格條件 一、職稱名額:助理訓練師(冷凍空調裝修職類),1名
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3日。
本次公開甄選以符合報名資格人數2名以上始辦理甄試為原則,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逕行延長公告15個工作天。甄選後並得依甄選名次備取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止;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三、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2.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二)工作經驗與技術士證照:
1.工作經驗採計至報名截止日期。
2.需具有冷凍空調裝修乙級(含)以上技術士資格證照。
四、甄試方式:
(一)第1階段:學經歷資格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第2階段甄試。
(二)第2階段:筆試、實作及試教。
1.筆試(35%):
(1)論文及公文(占筆試20%)
(2)專業科目(含法規)(占筆試80%)。測試範圍以冷凍空調裝修職類乙級技術士甄試科目為原則。
2.實作(40%)。測試範圍以冷凍空調裝修職類乙級技術士甄試科目為原則。
3.試教(25%)。試教內容以冷凍空調裝修職類相關之專業知能為範疇,題目自訂。
4.筆試、實作或試教平均原始分數均須達60分(含)以上,始得參加第3階段(口試)甄選。
(三)第3階段:口試。口試平均原始分數須達60分(含)以上,始得參加總成績評核。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
(一)辦理冷凍空調裝修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項。
(二)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三)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主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協辦國際合作訓練相關事項。
(六)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與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薪資標準:
41,080元起薪(依職業訓練師與學校教師年資相互採計及待遇比照辦法、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設立之職業訓練機構職業訓練師薪級表及比照公立中小學校教育人員學術研究加給表等規定敘薪)最高至67,310元。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本分署(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1402楊小姐),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徴冷凍空調裝修職類助理訓練師」,證件不齊視為不合格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請送至收發室加蓋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請逕至本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分署徵才」下載報名表表格,電子信箱、聯絡電話(手機)必填,自傳不可空白且須經本人簽章,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至yang0418@wda.gov.tw信箱。
(二)乙級以上技術士證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面資料者,視同無工作年資。)
(五)英檢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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