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徵求 副處長~2021-04-13

徵才機關 基隆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
職稱 副處長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1-04-06~2021-04-13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以上相關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工作態度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耐心並善溝通協調。
4.具有交通管理專長或相關科系畢業及嫻熟運輸資訊規劃者尤佳。
5.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6.本職缺採外補方式辦理,凡本機關人員(含本府暨所屬高級中學、國民中小學、殯葬管理所、動物保護防疫所、體育場及家庭教育中心)請勿參加投件。
工作項目 1.襄理交通處各項業務及相關計畫推動。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府交通處(基隆市中正區信二路301號3樓)
聯絡E-Mail chenying@mail.kl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請附相片、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1305人事處李小姐。
2.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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