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徵求 駕駛~2023-01-21

徵才機關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駕駛
職稱 駕駛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1-07~2023-01-21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駕駛。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三)最近3個月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四)具職業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者。
工作項目 (一)公務車駕駛及車輛維護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聯絡E-Mail hichen1@e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薪俸待遇:月薪為新臺幣30,100~35,770元(薪點120至170),餘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勞動基準法」、「工友管理要點」辦理。
(二)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1.報名方式:有意願移撥至本院服務者,請於111年12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院,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字樣(一律採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俾依規定辦理甄選,倘逾期、親自報名、資格不符、及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2.檢附證件(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職業小客車(含)以上駕駛執照影本1份。
(2)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正本1份。
(3)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影本各1份。
(4)駕駛履歷表正本1份(應貼妥2吋半身照片)。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甄選結果酌增 2名候補名額,候補期間6個月。(聯絡電話:02-3356-7766,陳小姐)。
備註: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2萬5,365元~3萬4,375元整(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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