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徵求 技士~2022-08-11

徵才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預估缺,預計111年8月15日以後出缺)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資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8-01~2022-08-11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環工(科、衛)、大氣科學、地球科學等相關系所畢業。
(二)考試及格類科: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相關類科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調任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四)具空氣品質預報或監測相關工作經驗者得優先考量。
(五)「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 空氣品質預報技術發展等相關業務。
(二) 空氣品質預報資訊發布及執行事項。
(三) 空氣品質監測數據品保品管及統計分析。
(四) 辦理環境物聯網推動相關工作。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83號2樓(環境監測及資訊處)
聯絡E-Mail yalan.yang@e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請於111年8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署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資訊與服務/環保署徵才」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1年8月11日前寄至臺北市中華路1段83號2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資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技士】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pochih.chen@epa.gov.tw 】,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 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 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 本職缺為預估職缺,如當事人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六) 聯絡人: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311772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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