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預估缺) |
職系 |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01~2022-03-10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且具本職務職等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悉電腦軟體(如:EXCEL、WORD或R等相關統計軟體)之操作,具有統計分析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勞動統計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勞動部統計處(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10樓) |
聯絡E-Mail | davidc@mo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之「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需含簡要自述及照片),如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洽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 (二)請至「事求人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上傳下列資料(無則免附): 1.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 2.eBAS全國主計網「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下載之個人訓練認證紀錄。 3.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如學科學分證明、外語檢定合格證明等)。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2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4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如有疑義,請電洽02-85902901統計處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