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280薪點(折合金額為34,916元) |
職稱 | 約僱科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9~2021-04-26 |
資格條件 | |
工作項目 | |
工作地址 | |
聯絡E-Mail | boe20@mail.taipi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壹、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 貳、甄選名額:約僱科員正取1名,備取2名。 參、僱用期間: 一、自110年4月29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止。(倘於110年4月29日之後報到者,則以實際報到日起聘)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肆、工作待遇:約僱科員支280薪點,折合月薪金額為新臺幣34,916元。 伍、工作地點: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 陸、工作內容: 一、臺北市立圖書館與市立大學、本市高中職及特殊學校教職員職務歸系、任免遷調、敘薪之擬辦。 二、松山、信義、大安、中山、中正、大同6所市立幼兒園職員任免案件之擬辦。 三、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交接及宣誓事項之擬辦。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柒、報名資格: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電腦操作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撰寫文書實務經驗。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嫻熟電腦操作EXCEL及有公務機關職務代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捌、報名日期及地點: 一、有意報名者請依【玖、應繳表件】檢附相關證件,於110年4月26日前完成報名,報名方式計有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投件、紙本郵寄投件、電子郵件傳送報名資料三種,請有意報名者自行選擇報名方式。 二、前開三種報名方式分別說明如下: (一)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投件:報名者請將應繳表件掃瞄並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於110年4月26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紙本郵寄投件: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26日(星期一)前,檢具應繳表件紙本資料逕送(寄)至本局人事室鄭如劭(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人事室,TEL:02-27256404),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於報名截止日(4月26日)寄出者,請以限時掛號寄送。 (三)電子郵件傳送報名資料: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26日(星期一)前,將應繳表件掃描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boe20@mail.taipie.gov.tw鄭小姐,並請以電話確認是否送達(TEL:02-27256404)。 玖、應繳表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曾任公務機關離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四、個人自傳約300字,請以A4紙張繕打或正楷親自書寫,內容包括: (一)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二)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三)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拾、甄選方式: 一、初試:書面資格審查(依工作需求擇優通知參加複試,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另報名繳交之資料恕不退還)。 二、複試:口試(依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及問題處理等評定)。 三、時間及地點: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每人5-10分鐘為原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依總成績決定錄取順序,如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予錄取。 拾壹、甄選結果:電話通知。 拾貳、任用:經甄選錄取人員,依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事宜;正取人員如因故放棄報到或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拾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