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09~2021-04-23 |
資格條件 | 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理工相關科系碩士以上畢業,並具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資格,或一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2) 理工相關科系學士畢業,並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或二年以上之安全衛生工作經驗。 *報名人員須具備機車駕照。 檢具文件: ﹙一﹚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計畫專任人員」甄試報名表。【報名表請至新竹市政府勞工處網頁/訊息公告/公告/下載(網址:httpp://dep-labor.hccg.gov.tw),請依格式填寫,附照片、親自簽名。】 ﹙二﹚自傳(以A4繕打或書寫,以不超過2頁為宜)。 ﹙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四﹚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歷、證照、訓練或研究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五﹚機車駕照影本。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內容: 1. 執行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 (推動及籌組安衛家族、職業安全衛生輔導及諮詢事項、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事項,以及推動職場安全健康週系列活動等)。 2. 其他涉及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3. 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報酬:月薪新臺幣36,911元。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國華街69號5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110年4月23日前(郵戳為憑)寄至「新竹市國華街69號5樓勞工處」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計畫專任人員」。 二、遴選方式: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勞工處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恕不通知。 三、面試結果以電話通知。錄取正取1名,視需要備取若干人員候用。 四、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五、聯絡電話:03-5324900轉60楊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