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銓敘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9~2021-04-26 |
資格條件 | 公務人員已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情事之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尤佳,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專科學校(含)以上畢業。 |
工作項目 | 文書等綜合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之公告資訊/一般公告/徵才通告專區之本公開甄選項下,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傳送電子檔至本部,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暨考試及格證書、專科學校及最高學歷證件、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一次派令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0年4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書記),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王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上開期限內至線上報名並郵遞書面資料),聯絡電話(02)82366813,電子郵件:person@mocs.gov.tw。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