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20-08-21

徵才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0-08-07~2020-08-21
資格條件 一、 已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具經建行政職系薦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具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且曾辦理採購相關業務1年以上。
工作項目 一、 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研修。
二、 政府採購法有關財務或勞務採購部分之研訂、修正及解釋。
三、 各機關辦理財務或勞務採購之協調、督導及考核。
四、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 meng@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採下列任一方式遞件:
(一) 紙本寄送:
1. 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附照片及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最近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2. 請於109年 8月21 日(郵戳為憑)前寄至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本會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企劃處3科科員職務」與白天聯絡電話),合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 線上報名:
1. 請於109年8月 21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簡歷、簡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 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2)87897562鍾小姐。
二、 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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