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連江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人事管理員(預估缺)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8-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19-02-18~2019-03-04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調任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曾任或現任人事行政職系職務1年以上,或兼任(辦)人事行政工作經驗1年以上,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綜理人事行政全般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連江縣立東引國民中小學(連江縣東引鄉中柳村94號) |
聯絡E-Mail | a0709@ems.mats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連江縣立東引國民中小學人事管理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於108年3月4日前依序將下列資料之影本親送至本府收發蓋收文章或於108年3月4日前(郵戳為憑)逕寄連江縣政府人事處王小姐收(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聯絡電話:0836-22111或0836-26030,分機6609),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備文件:(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應包含基本資料、考試、任免銓審、訓練、考績及自傳)。(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件。(四)歷任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六)最近5年獎懲令。(七)兼任(辦)人事行政工作經驗1年以上之證明。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並以備取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