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徵求 科長~2023-01-31

徵才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九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1-10~2023-01-3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者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學位。
三、具薦任第九職等任用資格公務人員。
四、具辦理國際事務經驗。
五、英語能力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請附證明文件)
六、工作態度佳,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擔任歐、美、日、澳紐等外國商會之溝通聯繫與協調窗口。
二、辦理外國商會及國內工商團體各界法規建言之匯集、研析、協調等業務。
三、辦理「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江路85巷9號(國家發展委員會法制協調處)
聯絡E-Mail wchsu@nd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2年 1 月 31 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及英文能力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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