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徵求 聘用動物保護檢查員~2023-05-10

徵才機關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六等
職稱 聘用動物保護檢查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23-05-01~2023-05-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生物相關系所畢業 或 具獸醫師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等各款規定之情事之ㄧ者。
3.具手排車駕照。(送養、管制車輛需求)
工作項目 1.動物保護及收容所認領養諮詢行政和工程等業務。
2.上班時間:每週日~週四(週休二日:週五、週六) 。
3.具電腦公文書行政及統計彙整能力及對狗貓動物有愛心、不怕髒臭吵工作環境。
工作地址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360苗栗市玉華里玉清路382-1號)及動物收容所(366銅鑼鄉朝陽村6鄰朝北55-1號)。
聯絡E-Mail vuljoyk@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手續:
1.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1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2.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聘用動物保護檢查員職缺」字樣。
3.郵遞地址及收件人: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1號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人事收。 (聯絡電話037-320049分機105)
請備齊下列資料:
檢具下列文件(影本加蓋與正本無訛並蓋私章):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填寫自傳(含過往工作經歷及時間,如無則自由發揮)、並簽名】。
2.國內外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獸醫師證書影本。(如無則免附此項)
4.公務人員迴避任用具結書。(請自行至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網站-公布欄-機關徵才處下載)。
5.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6.汽車駕照影本(手排)。
備註:
經書面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就需求人員之學歷、經歷及面試評分並擇優錄取,不合格或資料未齊者恕不退件,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倘無符合機關需求者得無錄取人員,敬請見諒。正取1名試用期3個月,備取1名(正取自願放棄則由備取者依序遞補)。如須返還書面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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