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0-07~2025-10-17 |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二、 至報名截止日,經銓敘委任第1職等合格實授1年以上,並具調任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情事者。 四、 積極任事,對人事業務有興趣並具服務熱忱者。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人事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街362號(人事室) |
| 聯絡E-Mail | cyj@anws.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現職公務人員請逕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完成「我的簡歷」/「我的履歷」/「應徵職缺」/「我的應徵」填寫及確認個人學經歷履歷資料。再請114年10月17日前於「應徵職缺」頁面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英語檢定(無則免附)及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等完整資料電子檔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至本職缺,逾期恕不予受理。 二、甄選方式: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倘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02)8770-2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