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 |
職稱 | 聘用技術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有效期間3個月,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4~2021-05-2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植物保護或農業相關科系畢業。 二、需具汽、機車駕照配合勤務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執行輸出入植物或其產品檢疫工作。 二、協助辦理植物病蟲害診斷及鑑定工作。 三、輸出木質包裝材委外檢疫熱處理之查核管理工作。 四、植物檢疫法規與業務之諮詢及一般行政業務處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薪資範圍:40,901元/月(須再扣除勞健保等費用)。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民族路111號 (本分局新竹檢疫站)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影本,於110年5月25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33758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新竹檢疫站聘用人員):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並請簽名,格式請至銓敘部網頁下載)。 (二)學經歷證件影本(畢業證書、經歷證明等)。 (三)其他能力證明文件影本(語言檢定證明等)。 二、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廖小姐、電話:03-3982663-150、151 三、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或函復,故請勿寄送證件正本。 四、本職缺聘用期間:本職缺為現職人員請假之職務代理,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5月2日止,惟本職缺請假人員於前開期限屆滿或提前銷假上班時,本聘用人員即應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續聘。 ※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談,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電話通知。 ※本分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