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2021-05-14

徵才機關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1-05-12~2021-05-14
資格條件 (一)具有經銓敘審定本職缺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人員。
(二)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任用、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土地登記等相關地政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花蓮縣
聯絡E-Mail wenchanghhsu@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於110年5月14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全數掃瞄後上傳該系統,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英檢成績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得視需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電話:人事室 許先生8225135分機125。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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