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0~2021-05-1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擬任政風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有服務熱忱、主動積極,需熟諳電腦文書作業,並具公文撰寫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本處公文收發登記與管制 (二)本處行政業務。 (三)廉政宣導及安全維護等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檢具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附照片)、學歷證明文件、相關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二) 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上開資料(履歷表請親自簽名),於110年5月1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至「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張專員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三) 甄選方式: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 (四) 本案聯絡人政風處張專員 (電話:02-27571355)。 (五) 本職缺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支薪(280薪點,約新臺幣34,916元)。 (六) 本職缺於期間屆滿或原因消失時即應無條件解僱,本年度僱用契約至110年12月31日止,次一年度依考核情形決定是否續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