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徵求 聘用助理研究員~2021-01-20

徵才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助理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12~2021-01-20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金融、會計、資管、法律、商學等或本會業務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金融、會計、資管、法律、商學等或本會業務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三、具備基礎英文讀、寫能力;如具全民英檢中級合格或相當程度以上者尤佳。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三親等(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及共同生活之家屬,不得在本機關有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六、本會聘用助理研究員每月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自280俸點起敘(月酬標準:依個人條件敘薪,每月約新台幣34,916元起~52,872元,單一薪俸,無任何加給或津貼。(如具相關工作經驗,且提出服務成績優良證明,得於扣除本項職務資格條件基本年資後,每2年提敘薪點1級,最高不超過424薪點)
工作項目 一、國際事務:包括協助處理國際金融組織事務、協助各國雙邊金融監理合作事務之聯繫及協調、研蒐國際金融資訊等。
二、金融科技:辦理金融科技發展政策研擬、金融科技創新實驗之輔導及監理、金融科技發展之輔導及協助等。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聯絡E-Mail incne@fs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線上報名:請檢具履歷表(履歷表格式請自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sc.gov.tw「便民服務」之「申請表單下載」)、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為全職工作,如無提供相關證明將不予採計)、證照等影本各1份及中文自傳(約1千字)(以上均掃瞄為PDF檔案),於110年1月20日下午6時前至本會機關徵才管理系統報名,網址:https://hr.fsc.gov.tw/HR/OutTable/UserRegister.jsp?id=NTMy
(二) 紙本報名:
1. 意者請檢附詳細履歷表(履歷表格式請自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sc.gov.tw「便民服務」之「申請表單下載」)、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需為全職工作,如無提供相關證明將不予採計)、證照等影本各1份及中文自傳(約1千字),並書明連絡地址及電話,於110年1月20日前逕寄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人事室收,逾期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金管會國際業務處約聘助理研究員」。
2. 請填妥應徵者名冊(格式請自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sc.gov.tw「便民服務」之「申請表單下載」) 於110年1月20日下午6時前寄至rick@fsc.gov.tw。
(三)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與否概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 聯絡電話:02-89680834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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