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徵求 技正~2021-01-22

徵才機關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第11職等
職稱 技正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08~2021-01-22
資格條件 一、 具有可擔任資訊處理職系簡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本職缺不符支領專業加給表20之條件)
二、 具備ISO27001:2013 LA等資安相關證照。
三、 具備資訊系統建置、開發及專案管理經驗。
工作項目 一、 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精進及維運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 推動公共工程雲端系統之設計、建置、測試、驗證及維運工作。
三、 本會資訊應用及系統網路環境之整合規劃及維護。
四、 本會資通安全機制之整合推動。
五、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聯絡E-Mail meng@mail.pc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於110年1月22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1.最高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照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銓敘部認定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審定函外,請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
2. 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電洽(02)87897562鍾小姐。
3. 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者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4.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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